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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务工人员岗前综合教育之求职就业小常识: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 2021-08-05 16:4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市场中心 浏览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列条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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