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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3.0版政策,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发表时间: 2021-08-11 14:2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8月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0版政策》)。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基础上,《3.0版政策》提出了八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就业、保民生。

  一、政策背景

  “进一步促进就业”1.0版政策:

  2018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就业”1.0版政策,围绕降低企业成本、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服务力度、促进重点群体特定群体就业等方面,提出九条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2.0版政策:

  2020年3月,市政府推出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在用足国家和省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六条政策措施,聚焦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解决实际问题。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3.0版政策:

  2021年8月,“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再升级,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八条政策措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7项补贴“提标扩面”或延长期限,新增9项促进就业创业补贴。

  二、新政亮点

  (一)减负担: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1.延长阶段性下调医疗保险费率政策期限。

  2.延长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

  3.延长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期限。

  4.继续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

  (二)大手笔:就业创业补贴来支持

  1.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享30万元一次性补贴,通过复评达到优秀等次还有10万元补贴;“赢在广州”创业大赛的优秀项目落地广州,享5-20万元一次性资助。

  2.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单位从业的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特定人员,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每月800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免费对接服务。

  (三)划重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1.高校毕业生: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大力开展实习见习,顶岗实习报酬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就业见习补贴。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可享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2.失业人员: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进行1次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完善失业人员分级分类帮扶机制。

  3.就业困难人员: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开发一批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乡村快递收发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多举措:“三项工程”拓宽就业路径

  1.粤菜师傅:“粤菜师傅”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或创业,可享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2.广东技工: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推进技工院校加大涉农专业建设,就读涉农专业学生按规定享受学费和国家助学资助。

  3.南粤家政:评估合格的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每年可享10万元建设经费;引进境外先进家政培训课程等,经评审合格可享5万元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家政(养老)企业从事家政(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每年1万元补贴,最长三年。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提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

  1.通过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校企共建等产教深度融合方式促进毕业生就业。

  2.开展百万工人培养计划。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未享受离退休待遇或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常态化举行建筑工匠技能擂台赛。

  3.对引进和培养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国有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多增。

  4.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青年农场主、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骨干等,引导青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高素质农民队伍。

  (六)优服务: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1.推进就业登记与社保的业务协同。搭建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一体化供需对接平台。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实现重点群体税收优惠便利享受。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及电子材料复用,探索实施持续性业务的续办免申请机制。

  2.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岗前综合教育、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补贴申领等全流程就业创业服务,实行就业服务专员动态配置。

  3.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信息采集制度。推进就业创业景气指数建设。建立就业形势研判会商制度。

  4.健全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促进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扩容提质增效。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庭前听诉调,庭中释法调,庭后继续调”调解方式。加强智慧仲裁建设,推广争议线上调处,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 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监控管理系统,严厉查处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犯罪活动。

  (穗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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