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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19-10-16 16:0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绩效显著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根据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优势作用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发展行动计划》(穗大湾区〔2019〕5号)部署和《关于建设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2019-2021)》、《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广州市委统战部将开展广州市2019年度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市级示范基地的推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市范围内符合《关于建设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2019-2021)》(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31号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至申报单位所在区统战部门。

三、认定程序

(一)各区区委统战部负责受理辖区内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认定申报。

(二)各区申报材料统一上报至市委统战部,由市委统战部组织专业机构和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对获评为市级示范基地单位及资助资金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将进行授牌,并予以资助。

四、材料要求

1.各申报单位填写《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并按照本指南材料清单所列,准备相应申报材料;

2.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并装订成册,按照下文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排列,编制页码和目录;

3.提交的材料应提供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基地名称)。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单位资质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组织架构、内部管理规范或其他能反映申报单位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等情况的文本材料;

3.申报单位从本会计年度起5年内的发展目标与规划说明,可附加相应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自设立之日起的完税证明;

5.申报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证明申报单位未有不良的经营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申报单位在省、市、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备案或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证明材料;

7.与穗港澳台高校、科研院所、商会、协会、企业或境内外投融资机构等在平台建设、活动举办、项目引进、科技成果转移、人才培养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优惠政策材料

1.申报单位所在区制定出台针对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特点、符合港澳台青年实际需求的扶持政策文本(提供复印件即可,该政策文件原件须有文号和发文机关公章);

2.为入驻的港澳台青年初创企业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租金“半年全免、一年减半”以及免费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配套服务优惠证明材料。例如:

(1)基地对外派发的宣传册;

(2)与入驻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共享办公设施的使用情况等纸本材料(须提供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入驻企业负责人或个人名单、联系方式,以备核查)。

(三)场地空间证明材料

1.符合消防、环保、治安、卫生等方面要求的证明材料;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办公、科研等用途,不包括可供住宿面积)使用面积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查册证明)或与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协议;

(2)可支配场地的平面图等;

3.可自主支配的场地的功能区分区情况(包含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和专业设备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证明材料,包括:

(1)场地各功能分区的实景照片或者短视频;

(2)各功能区分区示意图、功能分区面积、用途等概况说明;

4.配套人才公寓的配置与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1)人才公寓的供给情况说明,包括总面积、套数、申请入住情况等信息,如人才公寓是由申请单位自筹提供的,需出具有关的租赁协议予以佐证;

(2)配套人才公寓的区位信息说明材料(包括位置、周边配套、公共设施等信息)。

(四)服务团队证明材料

1.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具体岗位、职责分工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团队有港澳台籍人员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为保护隐私,可对证件号码、地址做遮蔽处理);

2.申请单位提供的创业服务列表,以及入驻企业对申请单位提供服务的反馈意见(入驻企业对申请单位是否提供过相应服务予以说明,以及对已享有创业服务的评价与建议),需证明的创业服务项目如下:

(1)商事登记,

(2)财税代办,

(3)知识产权,

(4)资源链接,

(5)市场推广等;

3.投融资服务功能证明材料,与专业创投基金或孵化资金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设立专业创投基金的证明材料。

(五)交流活动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自成立和开展运营以来,举办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培训、交流等活动证明材料,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申报单位举办活动的统计表,统计项包括:主办单位、举办时间、参与人员来源(须区别已在内地就读/居住的港澳台籍学生/青年与在港澳台或海外就读的港澳台籍学生/青年)、参与人员数量、活动主题与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成果等;

2.承接港澳台大学生交流、实习活动的专业能力和成功案例材料,包括:

(1)承办学生交流、实习的合作单位、企业、机构名单(须以表格形式列出名称、主营范围、经营能力、能提供的实习岗位数量、实习岗位工作职责的简介等内容);

(2)承办学生交流、实习活动所提供的学生食宿交通解决方案(需对后勤保障工作予以说明,例如,是发放食宿交通补贴或是提供短期租住房屋或是参与活动的学生与申报单位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或是由所在区提供资助,以及相应的费用标准);

(3)已成功举办的交流、实习活动的说明材料(主办单位、举办时间、参与人员来源、参与人员数量、参与人员心得体会、如有掌握参与人员后续留在广州升学、就业的情况也可予以说明)。

(六)港澳台入驻项目证明材料

1.基地运营企业、入驻基地的港澳台青年创业团队要支持祖国和平统一,拥护“一国两制”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队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入驻基地的港澳台青年创业团队开发的项目(产品、服务)材料包括:

(1)基本情况简介;

(2)所开发项目/产品/服务的合法合规性声明(声明无污染环境及危害公共安全或其他公共利益的行为或隐患,并加盖企业公章);

(3)团队成员、法人自有专利证明材料;

(4)团队核心管理、研发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若有建筑师、会计师、律师、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执业资质证明;

(5)入驻企业创始人或控股股东为港澳台青年的相应证明材料(例如商事登记材料等)。

(七)加分项证明材料

1.基地获国家级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材料;

2.获广东省政府或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粤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或“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证明材料;获国务院台办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证明材料;

3.基地承办国家级及省、市、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含港澳台赛区)证明材料;

4.基地孵化的港澳台青创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奖项证明材料;

5.基地成功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两高四新”企业证明材料;

6.基地成功引进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港澳台青年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证明材料;

7.基地承担市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的项目协议。

六、联系方式

(一)市委统战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吴孝杰:83105362,13826172636

陈纯彬:83550116,13631381615

(二)各区委统战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待完善)

越秀区:麦泽群,联系电话:83268152,13580429049

海珠区:薛皓,联系电话:89088461,15521150437

荔湾区:黎莉,联系电话:81977339,15920861559

天河区:黄光华,联系电话:38622723,13826057425

白云区:续磊,联系电话:86381829,15902088322

黄埔区:李海荣,联系电话:82375692,13543471878

花都区:李祥,联系电话:36898366,13710564656

番禺区:肖莹,联系电话:84647337,13802769566

南沙区:吴志坚,联系电话:84985358,18078803123

从化区:黄健怡,联系电话:37508226,15018410873

增城区:赖艺文,联系电话:32829278,15920187208


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 中共广州市委台办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港澳办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1.关于建设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2019-2021).docx

2.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分表.xlsx

3.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docx

4.2019年度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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