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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等7个部门转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11-11 14:3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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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函〔2020〕703号


各区委组织部、文明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各区要按规定落实社区服务类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社区服务类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区服务类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以及支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打包政策服务清单,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让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

  二、开发更多城乡社区工作岗位。加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开发,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开发100个左右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参照当地同条件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发放待遇,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服务期2年,所需资金优先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的由各区财政安排。

  三、强化服务和培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及时收集、广泛发布、精准推送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城乡社区服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实施。将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各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进展和岗位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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