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广州源动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揭础文)
发表时间: 2019-11-20 15:5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源动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揭础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6021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

穗劳人仲案〔2019〕6021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事项如下:

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4300元;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150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