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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彬森、肖坤诉广州穷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
发表时间: 2020-11-20 09:5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穷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蓝彬森、肖坤诉广州穷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穗劳人仲案〔2020〕5867-5868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蓝彬森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工资59175.58元;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肖坤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工资33405.39元;

三、驳回申请人蓝彬森、肖坤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年十一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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