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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聪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李欣)
发表时间: 2023-12-05 17:5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聪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欣与第一被申请人上海聪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你方、第三被申请人上海盟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3〕14287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裁决结果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连带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的工资50000元;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连带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5000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连带支付申请人2022年爱音乐平台项目在2023年1月至2023年5月的项目业务利润提成135941.4元;四、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连带支付申请人乐活会员产品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的业务销售提成7904.75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徐嘉琪,电话:83395870);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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