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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及人员管理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19-02-27 15:16 信息来源: 仲裁院 浏览字号:
    一、招标人

   (一)名 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地 址: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7楼

   (三)联系人:宋毅,联系电话:020-83513085  

    二、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及人员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二)投标内容:根据附件招标需求内容制定投标标书。

   (三)投资总额:不超过8.2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带原件核对效验)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二)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17:30分前止(正常办公时间);报名地点: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七楼广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报名时可咨询项目要求。

   四、投标提交资料(一式贰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二)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及投标文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五)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六)所有资料需密封;

   五、评标与定标

   (一)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二)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由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评标小组确定。

   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一)逾期交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二)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三)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投标资格被取消仍在处罚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的企业;

   (五)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六)没有密封项目包干总报价。

 

   附件: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及人员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需求v1.5.docx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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