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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扶持力度
发表时间: 2012-03-19 10:3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厦门: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扶持力度

可申请10万元的专项资金,享受不低于3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为了加大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引进力度,厦门市近日颁布《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高层次留学人员创业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及贷款贴息,科技研发资金。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编制和岗位限制。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享受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请住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子女就学允许择校,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办理二至五年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等。

新《规定》还增加了财政投入。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申请财政10万元的专项资金无偿资助,而且高层次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还可以享受不低于3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财政对留学人员企业建立的各类技术研究中心,给予相关政策的优惠;对留学人员在厦门启动国外带来的科研项目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此外还提高了生活津贴和安家费补助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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