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人才工作 > 广州职称 > 政策文件 > 资格评审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7-28 19:0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统一部署,我市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并相应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一)调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自2021年起,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登录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链接: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系统关闭时间为202233117:00时。

    (二)我市各级评委会受理材料的具体时间,由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办”)根据市系统关闭时间和工作安排自行确定(详见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pstz/gzsggzjpwhndpsgztz/),原则上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报送各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务必于各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报送至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

    (三)报送省(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务必于省(外)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通过省、市两个系统报送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中心不受理纸质材料)。经我市在省、市两个系统上审核同意后,个人方可通过市系统打印《职称评审材料评前审核表(电子印章)》并将申报评审材料送省(外)评委会。

    (四)市属高校、技工院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工作方案安排推进。

    申报人及各级职称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提交和审核申报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要求以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市属高校、技工院校、自主评审试点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省、市人社部门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评委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

    (二)我市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及各有关单位需登录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表格。其中:

    1.送广东省(省外)各级评委会评审的,须在市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送广东省(省外)评委会评审”目录下按要求填报;

    2.各区属评委会之间委托评审的,须在市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目录下按要求填报。

    凡未经市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如违规送评且获评审通过,则不予核准发证。

    (三)我市向广东省(外)评委会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在市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外,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链接: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另有规定的省评委会除外)。

    (四)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照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办。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人社部门复核

    行业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委办受理审核

    评委办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

    1.进一步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向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岛实验室、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下放主体人才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主体人才系列职称自主评审。

    2.我市今年组建广州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乡村工匠民间艺术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系列(专业)的全市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组建广州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工程系列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请有关评委办按照省市有关职称政策要求,及时做好评委会调整设置的相关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市评委会一览表详见附件2,并在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职称——职称申报”栏目动态更新(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zcpswyh/)。

    3.向黄埔区和南沙区下放基层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权。由黄埔区人社部门指导本区行业主管部门组建黄埔区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南沙区人社部门指导本区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南沙区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由区人社部门实行自主管理,经评审取得相关专业职称的人员,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核准发证。

    (二)评委专家管理

    评委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报所属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抽取专家。首次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可以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各评委会2021年度要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次培训。

    (三)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各评委办要根据本通知要求,部署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印发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前,做好评委会专业组调整和评审专业设置。二是通过市系统将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报市人社局审核后方可印发,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职称”职称申报栏目—“申报指引”—“评审通知”集中发布。三是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市系统报送评审活动和抽取专家库申请。四是抽取专家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评审会议,逾期应重新抽取。五是为保障评后材料无纸化审核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系统材料审核工作,保障系统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

    (四)评委会评审和公示

    各评委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委办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市属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函扫描件通过市系统“评委会业务—评委会材料报送申报”目录下按要求报送。

市属高校、技工院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并报送我局备案。评审通过人员须在市系统报备,由我市统一向省对接数据,领取证书编号,制作电子证书。

    (二)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社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从撤销职称之日起3年。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属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由我局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三)强化责任担当和问责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评委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职称评审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和评委会要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疫情防控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专家评委培训可通过网络开展,面试答辩可采取远程网络答辩等方式进行。要公布咨询电话,鼓励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等接收申报材料。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十、其他要求

    (一)发挥职称“牵引”作用,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9号)以及《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涉农科技、规划、建设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农村经历,按省的相关要求落实。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及要求以相关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二)进一步构建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于引进到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三)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我省将开展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系列的职称贯通工作。2021年度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关系列职称评审的,应送省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以及机电、轻工、建筑建材、交通、林业、电力、测绘国土、水利水电、地质勘查、冶金、石油化工、信息通信、纺织、铁路、食品、医疗器械、标准计量质量、广播电视、民爆、通信、网络安全、测控仪器、物联网等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和路径按照“送省评委会评审”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以相应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四)报送职称工作情况。请各评委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6月底前向我局报送2017年以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开展职称评审的工作总结。(电子邮箱:zhicheng@gz.gov.cn)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本通知附件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职称”职称申报栏目——“申报指引”和“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中下载。

    附件:1.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1年)

          2.广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

2021年)

一、申报范围

1.哪些人员可以在我市申报职称?

答: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职称。

二、评审时间安排

2.2021年起如何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答:我省各专业技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底完成后,为与职称层级的资历年限等改革事项相衔接,必须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具体如下: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3.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的时间安排?

答: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查看各评委会年度评审通知。

送市评委会评审的,请严格执行各评委会评审通知中(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pstz/gzsggzjpwhndpsgztz/)材料报送时间要求,经单位审核后,务必于各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报送至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

送省(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务必于省(外)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通过省、市两个系统报送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中心不受理纸质材料),经我市在市系统审核同意后,个人打印评前审核表(《职称评审材料评前审核表(电子印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委托)评前审核表》)后,方可将申报评审材料送省(外)评委会。

三、申报路径

4.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及外籍归国人士申报评审路径如何选择?

答:市、各区均设立了非公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点。

(1)市职称申报点负责受理全市非公专业技术人员送省(外)评委会职称评审业务。

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市职称申报点“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受理审核→报送省(外)评委会。

(2)各区职称申报点负责受理以下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送市、区评委会职称评审业务;

注册地址在本区的非公有制单位、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地点在本区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区职称申报点(区人社局)受理审核→报送市(区)评委会。

(3)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民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分别经所在区教育局、卫健委审核,并按正常流程申报。

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审核→区人社局审核→报送市(区)评委会。

(4)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相应行业社会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

四、学历资历方面

52021年度及以后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申报人在2022年4月取得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到2026年12月31日满5年。

6.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

(1)申报人在2017年11月取得2017年度中级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2)申报人2018年3月取得2017年度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仍可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7.技工院校学历在职称申报中如何对待?

答: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8.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出具什么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答: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92021年度及此后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材料时段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申报人在2022年4月取得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10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材料时段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

(1)申报人在2017年11月取得2017年度中级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申报人2018年3月取得2017年度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社保凭证

11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系统无法获取社保缴纳信息,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报人可以在市职称申报系统获取社保缴纳信息,如无法通过系统获取的,须按要求提交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如市外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聘书等。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七、论文方面

12. 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于申报职称?

答:不可以。

13. 在市系统上传论文是否只上传论文正文即可?

答:上传的论文应附上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

14. 对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何要求?

答: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

15.境外发表的论文应如何处理?

答:(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83561171-820)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

(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16.论文尚未公开发表,是否可以提交录用通知?

答:不可以。提交论文(著作)的时效以该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出版日期为准。

八、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17.职称申报的继续教育条件如何规定?

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九、两个系列与转系列评审

18. 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申报同一系列同一级别的两个或以上职称?

答: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转换岗位而定。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精神,没有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岗位转换的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均应自从事现工作岗位起算。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

19.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职称有何要求?

答: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的职称,按照粤人发〔2007〕197号文执行。申报人不得以同样(或部分相同)的业绩材料申报两个职称,必须按不同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

20.转系列评审有何要求?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

21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我省职称时原职称是否需要确认?

答:《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工作,是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在进入我省用人单位前在原区域、原单位合规取得的职称,按程序进行重新评审或确认的一项职称服务。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

22.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如何办理?

答: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按照《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原职称的重新评审工作,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重新评审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省每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我省职称证书。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意见仅用于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除申报评审职称外,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十一、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23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是否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试点?

答:2021年度继续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后,我省将适时出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24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哪些可与我省职称对应?如何对应?

答:根据《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以及国家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对应关系如下:

工程技术领域: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上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上各项未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工程师职称。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例如,取得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满7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

经济(会计、审计、统计)领域: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以上两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其初级、中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经济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经济师、经济师职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中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职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中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审计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审计师、审计师职称。

拍卖师、导游资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税务师,以上各项专业技术人职业资格对应我省经济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经济师职称。

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2017年及以前取得,且为工程经济类学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2017年及以前取得,且为工程经济类学历人员)、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经济类和管理类学历人员),以上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我省经济专业人员系列的经济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对应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的会计师职称或审计专业人员系列的审计师职称。

医疗卫生领域:执业助理医师(含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药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医师(含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药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分别对应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医士、医师职称。护士执业资格对应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护士(中专、大专学历人员对应护士)、护师(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护理工作满1年人员)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资格对应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药师(士)、护师或技师(士)职称,中级资格对应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主治(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或主管护师职称。

其他领域: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的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初、中、高级职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初级资格对应我省出版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编辑职称,中级资格对应我省出版专业人员系列编辑职称。翻译专业资格的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对应翻译系列的助理翻译职称,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对应翻译系列的翻译职称。执业药师对应我省医药行业的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医药行业生产和流通领域,不包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执业兽医资格对应我省农业技术人员系列的助理兽医师职称。

十二、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25. 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如何申报职称?

答: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十三、其它方面

26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是否继续对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职称激励政策?

答:2021年度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继续执行《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医务防疫人员实施职称激励措施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7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人员界定、推荐、公示等工作,并落实后续政策待遇。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时,要客观评价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岗位风险、具体业绩和实际贡献,不搞“一刀切”评审。

27.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作为有效业绩?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

28.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是否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答:不可以。

29.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是否可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0.哪些专业已实行全国统考,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目前,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安全、造价专业的初、中级以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等专业已实行全国统考,不再开展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31.对个别我省不能评审的专业,如何办理委托评审?

答:对个别我省不能评审的专业,需委托国务院部委或外省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省、市人社部门专技处审核并出具委托函。

32.评前、评后“双公示”制度,有何要求?

答:各相关单位、各级评委办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落实好“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前公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非无纸化评审的还需将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评后公示,市人社局将在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通知公告栏目中(链接:http://www.hrssgz.gov.cn/hrssgz/ywzt_rcgz_gzzc_tzgg_tzgg/list.shtml),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评委办应同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评后公示。

33.学校教师同时在企业兼(挂)职,申报非教师系列的其它职称有何要求?

答:

(1)属于个人行为的兼职经历与业绩不能用于申报职称。

(2)教师兼(挂)职,应由单位批准(须提供单位证明、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送审和上传至系统)。

(3)学校教师在兼(挂)职企业取得的业绩,需加具企业、学校意见和公章,并提交送审和上传至系统。

(4)在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中,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取得的业绩不应算作教师在兼(挂)职企业中取得的业绩。

十四、系统填报

34. 送广东省(外)评委会申报职称的申报人,除在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余管理系统”填报外,还需填报哪些系统?

答:送广东省(外)评委会申报职称的申报人,除在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余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外,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另有规定的省评委会除外)。

35. 在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时,“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应如何填报?

答:在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时,“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须选择报送“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36.在市系统上填写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是从最高学历开始填写还是从最低学历开始填写?能否按个人习惯从最低学历填到最高学历?

答:应该从最高学历填写至最低学历。如个人填写习惯是从低到高的话,须把最高学历(学位)顺序号记录为“1”,因为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中的“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学位/学位)”栏只显示顺序号记录为“1”的学历。

37.评审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情况需要填写至哪一年?

答:评审表中“获现资格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栏应填写至申报职称的当年。所有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截止至申报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8.上传照片有何要求?

答: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1寸蓝色底(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电子证件照;照片图像应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后,再拍照上传的照片不予受理);照片应为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大小在500k以内,像素不小于413×295。

十五、职称证书

39.启用2017年新版证书后,旧版证书是否依然有效?

答:有效。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6版),原2010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依然有效,不需要换证。

40.推行电子职称证书,是否还同时发放印制证书?

答:自2019年起,评定取得职称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印制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41.在我市取得职称后,怎么查询证书?

答: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33zjsjzx/CertSearch.aspx),录入证书类型、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证书编号,可查询证书信息。

十六、职称收费

42.职称评审、认定是否收费?

答: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评委会(含有关单位自主组建的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免征收费后,由同级财政保障所需相关经费。

附件2-1






广州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评委会名称级别评审专业
(系列)
受理范围评委办所在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备注                 
1广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 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9489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3723
3广州市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07室020-83364005
4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交通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3号4楼020-83180955
5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2楼020-83124927
6广州市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信息通信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广州机电大厦1106-1108室020-83172000
7广州市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十一楼020-83324229
8广州市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橡胶工程、化工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化工行业协会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1号大院2楼020-83824230
9广州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020-83825627
10广州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会计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华利路61号1509室020-38923585
11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经济专业人员系列 广州市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 2 号府前大厦 4 楼020-83757101
12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卫生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卫健委人事处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020-81086052
13广州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基层人员)广州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黄埔区、南沙区除外)广州市卫健委人事处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020-81086052
14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系列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润云路119号办公楼608室020-86464957
15广州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农业、畜牧(兽医)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020-86394691
16广州市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020-86394691
17广州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乡村工匠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020-86394691
18广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乡村工匠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020-86394691
19广州市乡村工匠民间艺术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乡村工匠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乡村工匠民间艺术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3号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3

20广州市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乡村工匠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2楼020-83124927
21广州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乡村工匠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3室020-83517107
22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1530
2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3723
24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07室020-83364005
25广州市路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路桥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3号4楼020-83180955
26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2楼020-83124927
27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020-83327078
28广州市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信息通信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广州机电大厦1106-1108室020-83172000
29广州市机电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十一楼020-83324229
30广州市橡胶、化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橡胶工程、化工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化工行业协会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1号大院2楼020-83824230
31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轻工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3室020-83517107
32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广州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76号之一102室020-83370859
33广州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含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34广州市卫生系列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非医疗机构药学、中药学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35广州市工程系列制药、医疗器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制药、医疗器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36广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710室020-83203219
37广州市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经济专业人员系列 广州市知识产权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38广州市新闻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新闻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新闻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广州市越秀区光孚路1号3楼020-83567625
39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2

40广州市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群众文化专业广州市群众文化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2

41广州市文物博物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文物博物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文物博物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2

42广州市艺术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艺术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艺术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2

43广州市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3

44广州市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艺美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78号新景城商务大楼305020-81293710
45广州市南沙区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020-39053778
46广州市南沙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建材、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020-39053778
47广州市南沙区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基层人员)广州市南沙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020-84980986
48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基层人员)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人防楼C栋七楼020-82116780
49广州市工程系列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6-1号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19楼020-83608520/83609489
50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党校(大学)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7层020-83154554按其评委会评审范围,开展本集团内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并受市人社局委托,受理市属其它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5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港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港口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020-83051077按其评委会评审范围,开展本集团内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并受市人社局委托,受理市属其它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52广汽集团工程系列汽车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汽集团及其在广东省内投资企业人员汽车工程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002室020-83151139-9418自主评审
5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集团及其投资企业人员建筑建材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1号4楼020-83867768自主评审
5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中级、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等广东省内其他下属企业的在职在岗人员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学城科丰路33号020-66221872自主评审
55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制药、医疗器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在广东省内投资企业人员制药、医疗器械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020-66281056自主评审
56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卫生系列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 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在广东省内投资企业人员药学、中药学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020-66281056自主评审
57生物岛实验室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生物岛实验室在职在岗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生物岛实验室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广州国际生物岛星岛环南路96号B2栋505室020-62726278自主评审
5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全职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19号020-39392876自主评审
59广州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广州大学及下属单位教学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020-39366211自主评审
60广州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实验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大学及下属单位实验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020-39366211自主评审
61广州大学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  广州大学及下属单位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020-39366211自主评审
62广州医科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广州医科大学及其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科研系列职称评审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行政楼407室020-37103029自主评审
63广州医科大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医科大学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实验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行政楼407室020-37103029自主评审
64广州医科大学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医科大学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行政楼407室020-37103029自主评审
65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医科大学除附属第一医院外的其他直属附属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行政楼407室020-37103029自主评审
66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正高级及以下高校教师(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教学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裕达隆706020-83481462自主评审
67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科研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裕达隆706020-83481462自主评审
68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实验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裕达隆706020-83481462自主评审
69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裕达隆706020-83481462自主评审
70广州航海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广州航海学院教学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020-32083018/
32083019
自主评审
71广州航海学院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广州航海学院科研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020-32083018/
32083019
自主评审
72广州航海学院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广州航海学院实验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020-32083018/
32083019
自主评审
73广州航海学院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航海学院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020-32083018/
32083019
自主评审
7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8号楼327室020-86374529自主评审
75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行政楼509室020-86020403自主评审
76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020-86602993/  86210010自主评审
77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5号020-87693662自主评审
78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1608室020-34832643自主评审
79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020-84567822自主评审
80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020-85603183自主评审
81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白云区西洲北路148号020-81970809自主评审
82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272号020-32446303自主评审
83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及以下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636号020-86544084自主评审
备注:
     1、自主评审评委会名称无分级别的,其信息列在可评最高级别的列表中。
     2、如有变化,另行公布。
附件2-2






广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评委会名称级别评审专业
(系列)
受理范围评委办所在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备注
1广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1530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3723
3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 广州市技工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07室020-83364005
4广州市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党校教师广州市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市先烈中路99号新教学楼902020-37663203
5广州市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3号4楼020-83180955
6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府前路3号2楼020-83124927
7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020-83327078
8广州市机电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十一楼020-83324229
9广州市橡胶、化工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橡胶工程、化工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化工行业协会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1号大院2楼020-83824230
10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轻工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3室020-83517107
11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广州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76号之一102室020-83370859
12广州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3广州市卫生系列药学、中药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非医疗机构药学、中药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4广州市工程系列制药、医疗器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制药、医疗器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5广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710室020-83203219
16广州市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17广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020-88521306
18广州市城市规划、城市工程勘察测绘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城市规划、城市工程勘察测绘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29楼020-83762531
19广州市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801室020-83825627
20广州市体育教练员中级职务审核组中级体育教练员系列广州市体育教练员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99号020-38797806
21广州市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工艺美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78号新景城商务大楼305020-81293710
22广州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新闻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广州市越秀区光孚路1号3楼020-83567625
23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4广州市群众文化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群众文化专业广州市群众文化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5广州市文物博物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文物博物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6广州市艺术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艺术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7广州市档案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档案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607020-83550369
28广州市三级公证员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公证员专业广州市公证员专业职称评审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3室020-83517107
29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东山大街7号之二208室020-87653030
30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11室020-89617236
31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评估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多宝大新街5号020-81199452
32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三楼020-87581650
33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环岗二路11号4号楼4206室020-36633552
34广州市黄埔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黄埔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丰乐北路398号黄埔体育中心北附楼商务中心二楼020-61877386
35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020-36898895
36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副楼410、408室020-84641681/
84625361

37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10楼020-34683341
38广州市从化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从化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从化教育评估中心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从化区教育评估中心)020-37932573
39广州市增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增城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增城区教师发展中心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020-82714226
40广州市南沙区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020-39053778
41广州市南沙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建材、建筑装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020-39053778
42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党校(大学)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7层020-83154554按其评委会评审范围,开展本集团内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并受市人社局委托,受理市属其它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43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港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港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020-83051077按其评委会评审范围,开展本集团内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并受市人社局委托,受理市属其它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44广汽集团工程系列汽车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汽集团及其在广东省内投资企业人员汽车工程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002室020-83151139-9418自主评审
45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集团及其投资企业人员建筑建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1号4楼020-83867768自主评审
46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制药、医疗器械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级、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在广东省内投资企业人员制药、医疗器械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020-66281056自主评审
47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卫生系列药学、中药学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级、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在广东省内投资企业人员药学、中药学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020-66281056自主评审
48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初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黄石东路68号020-86253314自主评审
49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初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沙太大源南路56号020-37310646自主评审
50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委会中级、初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东华南路162号020-83781061自主评审
51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初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从化区沿江南路302号020-87969618自主评审
52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级、初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田南路13号020-36093727自主评审
备注:
      1、自主评审评委会名称无分级别的,其信息列在可评最高级别的列表中。
      2、如有变化,另行公布。
附件2-3






广州市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评委会名称级别评审专业(系列)受理范围评委办所在 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备注
1广州市教育局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1530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020-83493723
3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技工学校教师系列 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07室020-83364005
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府前路3号2楼020-83124927
5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秤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020-83327078
6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3号4楼020-83180955
7广州市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020-88521306
8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勘察测绘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城市规划、城市工程勘察测绘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29楼020-83762531
9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系列标准化、质量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标准化、质量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0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系列计量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计量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1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系列药学、中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属市非医疗机构药学、中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2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系列制药、医疗器械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制药、医疗器械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称评审办公室1304室020-87598219
13广州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机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十一楼020-83324229
14广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710室020-83203219
15广州市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42号大院西座三楼020-83842977/
83857482

16广州市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橡胶工程、化工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化工行业协会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1号大院2楼020-83824230
17广州市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轻工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3室020-83517107
18广州市新闻出版局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新闻专业人员系列 广州市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广州市越秀区光孚路1号3楼020-83567625
19广州市体育教练员初级职务审核组初级体育教练员系列广州市体育教练员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99号020-38797806
20广州市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艺美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78号新景城商务大楼305020-81293710
21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2广州市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群众文化专业广州市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3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3广州市文物博物专业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文物博物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4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4广州市艺术专业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艺术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艺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中山四路45号西座一楼020-83842977/
83857482

25广州市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档案专业人员系列广州市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右巷5号5楼020-83103728
26广州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020-85590613
27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电力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电力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020-85590613
28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东山大街7号之二208室020-87653030
29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11室020-89617236
30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评估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多宝大新街5号020-81199452
31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三楼020-87581650
32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环岗二路11号4号楼4206室020-36633552
33广州市黄埔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黄埔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丰乐北路398号黄埔体育中心北附楼商务中心二楼020-61877386
34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初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020-36898895
35广州市花都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花都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020-36898609
36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副楼410、408室020-84641681/
84625361

37广州市番禺区农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农业技术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农学、水产、兽医、畜牧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020-84636022
38广州市番禺区水利水电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广州市番禺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9号020-84641752
39广州市番禺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020-84834176
40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10楼020-34683341
41广州市从化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从化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从化教育评估中心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从化区教育评估中心)020-37932573
42广州市增城区中小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州市增城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增城区教师发展中心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020-82714226
43广州市增城区建筑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增城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020-82731130/
15017565094

44广州市南沙区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020-39053778
45广州市南沙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建材、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020-39053778
46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机械工程专业、电气工程专业、化工工程专业、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番禺区厂商会番禺区盛泰路盛兴大街31号10楼102020-84649162
47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番禺区水务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9号020-34817233
48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番禺区住房建设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020-84834176
49广州市番禺区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农业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农业、畜牧(兽医)初级职称评审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番禺区市桥街长提东路71号院020-84636022
50广州市番禺区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番禺区市桥街长提东路71号院020-84636022
51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党校(大学)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7层020-83154554按其评委会评审范围,开展本集团内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并受市人社局委托,受理市属其它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52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港口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广州市港口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020-83051077按其评委会评审范围,开展本集团内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并受市人社局委托,受理市属其它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5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广州市建筑集团及其投资企业人员建筑建材工程初级职称评审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1号4楼020-83867768自主评审
备注:
      1、自主评审评委会名称无分级别的,其信息列在可评最高级别的列表中。
      2、如有变化,另行公布。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