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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表时间: 2021-03-31 15:33 信息来源: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浏览字号: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50名。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职位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年龄限1976年3月31日(含)之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阶段所修学的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说明:

  1.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交报名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报考对应职位,于2021年4月15日(含)按照《报名材料目录》(附件3)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收件人人事科黄老师,收件电话:86371707)。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或政审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各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适配性、个人素养、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能。

  2.面试采用说课、结构化面试、自由提问等相结合的形式。说课内容从现行通用教材中抽取确定,考生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一共40分钟。

  3.面试时间定于4月20日(星期二),面试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少年宫,面试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80分(含)。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职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先按说课成绩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2021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拟录用的非2021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八)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暂未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暂聘专业技术十级,暂聘期最长两年,如果两年仍未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聘至专业技术十一级),其中原属于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编在岗教师且经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和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符合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的高级教师(含正高级),可按照原聘用级别进行岗位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录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在正式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二)为了方便管理,本次考试录用人员应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将户口迁入广州,否则取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教〔2018〕380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五)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八)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九)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十)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6371707、86371568,监督电话:020-36135591(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职位表.xlsx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xls

3.报名材料目录表.xlsx

4.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6.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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