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设有25个专业学院,涵盖十大学科门类,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冲一流”重点建设学科、1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上榜数29个,工程学(前5‰)、计算机科学(前5‰)、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第91位,U.S.News2022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大学第619位、中国内地高校第57位;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601-800位,中国内地高校第35-49位。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附件1有注明的除外),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报名首日仍未过36周岁生日即可,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有关附件1的招聘人员类型说明如下:
1.“2022年毕业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考虑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境内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境外2022年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并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以括号形式注明了的部分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证书、应聘专业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及翻译公司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系统(http://zhaopin.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7月13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报名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
五、招聘考试
(一)第一环节: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免予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将与报名确认情况一起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第二环节:岗位实操测试
通过资格复核的实验岗应聘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参加岗位实操测试,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实操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第三环节: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岗位实操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职业能力、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岗位实操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广州大学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所有应聘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附件1列明的岗位等级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于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后一个月内配合我单位办理报到入职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原则上须于公示无异议后两个月内配合我单位办理报到入职相关手续,在职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调动离职手续的,可适当予以宽限,但宽限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将户口迁入广州,若暂时无法办理,须签署《暂不办理户口迁入承诺书》。
十、递补
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符合聘用资格的人选。递补人数不得超过岗位空缺人数。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招聘各环节疫情防控须知,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一旦确认报名,即视为本人承诺遵守我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随时留意我单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广州大学网站发布的网页通知或短信平台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网站同步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应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开公布。最终聘用结果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我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属成员”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附件材料均将留存,如因个人填写信息或上传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在资格审查、考察、拟聘公示等招聘各环节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07、020-39366251。
(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1、《广州大学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