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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将于12月20日截止
发表时间: 2018-12-19 17:0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工作将于12月20日截止,目前已有466.04万参保人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仍有部分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还没有完成缴费手续。市医保局呼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尽快完成登记缴费手续,以便正常享受2019年的相关医保待遇。

如您是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或是本市各类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都可以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019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是288元/人,成功完成参保缴费手续后,您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住院及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如您属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则大病保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留意扣款账户余额个人原因逾期未缴费不予补缴

市医保局提醒各位市民,往年最普遍的扣费失败原因是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冻结等,因此请您留意本人银行账户的扣费情况,如您发现参保登记后一直无法成功扣费,请尽快检查账户余额及状态,或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前台咨询。

除了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外市转入广州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医疗救助对象及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缴费参保的其他人员这6类人员,其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不予办理年度中途登记缴费手续。

先登记后交费不同人群办理渠道不同

如您已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为您续保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如您之前已办理停保手续且需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请您按以下方式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1.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鼓励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到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学生除外)。

4.大中专学生、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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