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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养老待遇收入和享受养老待遇两项证明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8-18 14:5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退管办 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广大退休人员,现就取消养老待遇收入和享受养老待遇两项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日起,取消《养老待遇收入证明》《享受养老待遇证明》。2021年8月31日前已提交有关事项办理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相应服务。

  二、取消《养老待遇收入证明》《享受养老待遇证明》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部门间数据共享或者核验退休证、银行打印的养老金发放流水明细等方式进行核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承办单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10738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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