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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08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20-08-28 09:4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专技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0〕596号


梁丽珍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艺术管理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的建议》(第20202084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15日、8月10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和座谈交流,经综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艺术人才职称评审现状

  艺术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职称是专业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在目前国家设置的职称系列中,艺术系列下设编剧、作曲、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美术师、舞台技术、电影放映等专业。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设立广州市艺术专业高级、中级、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符合资格条件的文艺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职称评定。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对调动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文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我市积极畅通非公有制企业文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对非公有制企业文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方面,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一视同仁”,企业文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并在市、各区、南方人才市场设立职称直接申报点,非公有制企业文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通道畅通。

  二、关于艺术管理人才职业发展方向

  从目前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而言,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不同岗位分工不一样。职称主要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的一种评价体系,根据专业技术能力、资历年限等评定为不同等级,从而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层级发展。兼任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可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双肩挑”,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并行发展,此类管理人员可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资历年限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关于完善艺术管理人才职称评价机制

  随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及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施多年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评价领域未能有效覆盖、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您提出的“完善艺术管理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的建议十分切合文化艺术行业发展的趋势,对进一步畅通艺术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具有积极的意义。

  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旅游部积极推进艺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各地及相关部委意见。《意见》聚焦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优化管理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其中,《意见》根据新型职业领域发展和职业分类要求,适时推动艺术专业人员职称专业设置,明确在艺术系列职称专业中设置“艺术管理”类别,主要包括演出监督专业,相信政策落地实施后将对充分调动艺术管理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推动艺术管理领域人才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大力支持文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对我市文艺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研分析,摸清人员队伍总体情况以及职业发展需求,积极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推动我省健全符合艺术管理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条件,丰富评价方式,完善艺术管理专业目录,畅通艺术管理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更好地促进文艺专业 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

  感谢您对我市文艺专业技术人才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钟平凯,联系电话:835246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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