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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56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20-09-29 11:2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0〕666号


林泰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补贴用人单位改善女性就业环境,提升广州人才吸引力的建议》(第20202569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20日及9月18日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做好女性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妇女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完善,女性就业的政策体系也不断改革与完善,将女性就业问题从单一方面的帮助进而发展成为多层次的援助,但在实际中,特别是自开放二胎以来,女性就业被歧视的情况仍有存在。代表提出的建议很有积极意义,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暂无法解决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进一步改善女性就业环境,提升广州人才吸引力。

  一、支持女性就业创业

  我局把“稳就业”摆在首位,不断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不断扩大妇女就业规模,促进妇女稳定就业,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创业, 实现妇女就业困难人员更好就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妇女就业存在一定压力,但整体保持稳定。2019年末,我市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员为1.79万人,同比上升10.4%;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员的就业率为78.57%,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零就业”家庭实现1人以上就业率为100%,与2018年末保持一致。一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始终把“稳就业”摆在首位,有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制定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出台“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政治责任。二是推动创业促就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着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促进4.23万人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人数14.59万人。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重点群体、创业者的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创业者给予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5000元的租金补贴以及其他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联合市妇联开展“羊城巾帼 创业圆梦”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宣传活动,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做好女性申请人的资格认定工作。对包括妇女在内的创业者提供个人最高30万元,对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三是加强就业监测和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疫情影响,为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建立就业服务专员和定点监测机制。四是做好女性群体、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女性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对妇女创业者给予创业补贴。

  二、我市医保政策保障女性医疗保险待遇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保障女性基本医疗权益

  1. 目前我市已形成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体,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保障女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权益。

  2. 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女性常住人口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保障医疗需求。一是在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女性居民(包括港澳女性居民)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按政策规定享受与本市户籍女性职工同等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我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后,可按规定享受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二是自2020年1月起,在穗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女性居民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保障水平;三是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本市女性居住证持有者申请我市医疗救助,可统一按非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待遇给予医疗救助。

  (二)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逐步实现生育保障体系全覆盖

  1. 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我市全面推进广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展实施,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保险参保覆盖率,强化了基金共济能力,生育保险收支差额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共济支付,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保障了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特别是使放开二孩政策后日益突出的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矛盾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从而及时保障了女性参保人及符合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待遇。

  2. 城乡居民妇女生育保障待遇也不断完善,城乡居民中的妇女只要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无需另行缴费可享受产检和分娩住院待遇报销,截至2019年底,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03.12万人、499.08万人和628.13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分别为394.25万人、268.75 万人和 281.89 万人。全市2019年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人数为442.80万人,其中女性240.85万人,约占54.39%;居民医保待遇人数为237.36万人,其中女性109.07万人,约占45.95%;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待遇(不含计划生育)的人数有13.35万人,人均申领生育津贴达19,603元/孕次•人;有16448名城乡居民妇女享受了住院分娩医疗保险待遇。

  三、开展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稽核工作,加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为保障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安全,目前我市已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参保单位违规申报及享受相关待遇情况开展稽核工作。

  四、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上级部门暂没有对生育周期的女性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补贴的政策,就业补助资金有严格的规定,不得用于补助资金政策外支出。二是受疫情冲击,我市投资、消费、外贸出口增速放缓,女性就业压力加大。特别是女性就业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制造业行业的纺织加工、食品加工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吸纳女性就业较多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企业,可能会缩减新增招聘需求,对吸纳女性就业带来影响。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采纳代表建议,通过补贴女性员工生育周期所在的用人单位鼓励企业招用女性员工。二是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及时保障女性参保人的生育医疗需求。三是坚决完成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任务,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具有广州特色的医疗救助模式。对困难群众实施补充性医疗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意外及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四是进一步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联合税务、人社、公安等部门对造假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个人及单位给予严厉打击。五是优化就业服务。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落实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降税减负、金融支持等各项政策,为吸纳女性劳动者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也期待你们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刘坤,联系电话:833791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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