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专题报道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26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21-05-28 14:5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1〕232号


雷建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建议》(第2021226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雷建威代表在4月2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实习见习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一是根据教育部等5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市教育局加强对中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市属各中高职院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校内建立了学生实习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学生等有关部门成员参与的领导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扎实开展实习管理工作,落实实习实践教学环节。二是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83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60号)等文件要求,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个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91号)等文件,大力推进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就业见习工作力度,将任务逐级分解,明确分工和目标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区组织80人参加就业见习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明确比例和补贴标准。一是市教育局指导各中高职院校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本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有效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实习单位用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实习责任保险,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规定实习单位必须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必须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关保险后方能开展实习。实习协议由学校提供范本,由学生与实习单位协商签订。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根据协议支付实习报酬,原则上顶岗实习报酬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各院校积极组织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开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及学校实习有关制度的学习,把握顶岗实习政策规定,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市人社局出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不高于每人每月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见习活动开展前用人单位必须在区或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加强政策宣传,构建校企互动机制。一是各校通过严格选择实习单位,开展考察对接,与实习单位共同组成指导教师队伍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实习等,确保学生的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并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建立校企为主体的顶岗实习互动机制,包括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等制度;联合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实习生日常管理;建立实习管理责任制,提高实习生的成才率。二是各区大力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通过各区就业中心、人才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策指南,通过人力资源协会QQ群、微信群点对点对辖区用人单位点对点宣传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政策文件,并每天通过QQ、微信、电话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全方位多渠道促进政策落地。在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校园讲座、用人单位座谈会等活动上派发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宣传资料,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鼓励毕业生和适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组织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区公共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就业见习政策培训。三是在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中开设就业见习专区,为各见习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线上发布平台;组织就业见习专场网络匹配会,提供高质量见习岗位;主动联系对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到就业见习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四是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市人社部门通过搭建校企就业见习对接平台,2020年共收集就业见习岗位3850个,组织976名就业见习人员开展见习活动。团市委实施广州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展翅计划”,推出6741个实习见习岗位,依托各市属高校开展岗前诚信、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在校大学生2.11万人次参加。推进“优职英才”长期实习项目,发动31家大型国有、民营企业提供实习岗位151个。推进“百企千人”短期实习项目征集实习岗位533个,吸引港澳学生290余人报名。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各校积极运用网络平台提升实习管理水平,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入“工学云实习服务平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使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等,实现企业教学、毕业实习、校内实训等项目的实时管理,促进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市教育局开发了中职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平台,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该系统通过实习指导老师检查、班主任月汇报统计,学生月报总结,建立动态的学生信息库,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变更、企业用工等情况。二是全面升级优化广州电子人才人事政务系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各见习单位可通过管理系统进行补贴申领,各区经办机构可在系统上完成补贴审批,实现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全流程网办。

  二、主要困难

  一直以来,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就业率均在90%以上,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2.53%以下。就业岗位供给比较充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承诺是“不挑不拣,1个月保证推荐就业”,应届毕业生和广大青年就业状况较好,对见习这种临时性、过渡性的渠道实现就业的需求较小。同时,就业见习补贴存在政策性矛盾。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活动,应当与毕业生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应当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但不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一方面用人单位有岗位需求,更愿意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约定试用期帮助毕业生尽快融入岗位要求,按照《劳动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单位和毕业生权益;另一方面毕业生认为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按照《劳动法》规定,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更能保障自身的权益,双方都不愿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造成见习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实习见习的比例和补贴标准。指导职业院校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明确各方权责,加强过程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激励企业行业参与高校学生实习见习的制度措施,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生实习见习政策环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使高校培养人才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是继续做好实习见习工作。进一步构建校企深度合作的良性工作机制,企业和学校以提高实习见习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强化沟通联系,建立学生实习见习信息通报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深入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展翅计划”广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优职英才”港澳青年学生长期实习项目、“百企千人”港澳学生暑期实习计划等专项行动。三是在现有各实习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研究实习见习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方案,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持续改进信息化服务能力,提高实习见习工作管理水平和成效。

  最后,衷心感谢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也期待你们今后能够继续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娈,联系电话:833992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