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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就业登记办理指南(个人)
发表时间: 2024-04-10 15:16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浏览字号:

  一、事项名称

  广州市个人就业登记

  二、事项内容

  劳动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自主创业但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应当由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

  三、事项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

  四、办理所需资格条件

  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五、办理材料

  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实行承诺制办理。申请人通过网办系统、手机移动端、前台办事窗口等渠道填报就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无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六、办结时限

  (一)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齐全的,在前台办理的即时办结。

  (二)在网上申请办理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事大厅地址

  (一)线上办理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就业登记”—在线办理—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提交)。

  2.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首页—更多服务—就业—就业登记—人脸识别验证登录—个人就业登记—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提交。

  (二)窗口办理

  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实行全城通办。劳动者可前往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八、咨询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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