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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文件意见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18-06-28 00:00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5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30号)有关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逐步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我局牵头草拟了《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77 号)有关规定,现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7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办法》以及其中涉及公平竞争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 gzybc@gz.gov.cn

  附件: 1. 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政策解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18-06-28 结束时间:2018-07-07
姓名 填写日期 意见
网友 2018-06-29 建议未进入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产品或无法在广州GPO平台采购的药品,医疗机构及企业可自主选择平台进行采购。
网友 2018-06-30 建议将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软胶囊)与硬胶囊(胶丸)不列入同一目录剂型。建议将肠溶微丸胶囊与目录剂型中的口服胶囊常释剂型分开分组。
网友 2018-06-30 建议剂型分组规则中增加“注射液(非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大于或等于50ml为大容量分组(同含量时不以容量再细分);小于50ml为小容量分组(同含量时不以容量再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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