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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将多发性硬化症等疾病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18-02-11 00:00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21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局 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2号),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我局草拟了《关于将多发性硬化症等疾病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按照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现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0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件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gzybc@gz.gov.cn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将多发性硬化症等疾病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18-02-11 结束时间: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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