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针对租金补贴,建议取消要求房屋备案登记证明。理由如下:有很多创业朋友认为这个办不了,也不想办,大多因为一手房东或二手房东不支持,开具不出登记备案证明。而且就算房东愿意,除了把税费转嫁给租客还会加租金。 | 部分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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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议见习补贴这里,由人社局认定的见习单位改为在广州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资金年限额多外或者附上认定见习单位的标准。很多朋友反馈, 这一条过于指向性,基本上大部分I企业是无法获得政策支持。当然也理解政策资金有限,政策更多是为了引导性,但是这样感觉不太公正。 | 不予采纳 | 不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规定。 |
3 | 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申领本办法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特殊规定除外)。 问题: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购买社保的员工也分为单位内部员工和派遣员工(派到其他单位工作)。他们都是实际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工的员工,实实在在为社会减少就业困难人员。为什么不能与一般单位一样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建议:只要能证明有实际劳动关系,即可享受与一般单位同样的补贴待遇。 | 不予采纳 | 不符合粤财社﹝2018﹞159号相关规定。 |
4 | 里面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补贴,是按季度来进行申请,并说明“补贴在劳动者实现就业后2个季度内提出申请(含实现就业当季度),逾期不再受理”,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里面有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才能申请补贴。请问“实现就业后2个季度内”和“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是否矛盾呢?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至少需要2个季度的时间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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