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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 2019-10-10 14:24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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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意见:

尊敬的政府官员:你们好!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本身都是大龄下岗,不容易找到工作的女性,但是为了老有所依,都是勒紧裤腰带在交养老保险,条件如此艰苦,却要承担比在职职工交更多的社保即企业补贴给个人的这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要自己出,等于全额缴纳社保,这对她们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交的多,得的少,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不公平,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一种歧视。所以我呼吁政府应当给予40岁以上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更多倾斜和关照,因为对于她们来说,这个年龄是上有老下有小,而自己的工作多半不稳定,能稳定交养老保险实属不易,如果政府能像企业那样补贴20%,8%由个人出,可以大大缓解她们的生活压力,这将是一个惠民政策,得到众人的称赞。谢谢!

采纳情况:未采纳。与国家和省的政策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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