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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减“时”“材” 提速提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发表时间: 2020-11-24 16:3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按照国家“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放管服”推进要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立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特点,通过缩短时限、精简材料、优化经办环节等一系列措施,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提速办”让服务更高效。自2020年7月起,事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中施行“提速办”工作,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从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调整为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群众办事效率整体提速50%。

  二是提升内部办结标准。在人社部规定压缩办结时间基础上,事务服务中心再次提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内部办结标准,要求15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等级鉴定件达50%以上,送达时限由法定的20日同期提速至10天,过半数的鉴定件办理提速75%。自实施劳动能力鉴定“提速办”行动以来,全市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3294件,快办率占93%,其中15日内快办率达51%。

  三是劳动能力鉴定事项“提速办”全覆盖。除人社部规定的高频服务清单事项外,事务服务中心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将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范围由规定的等级鉴定扩大至“工伤复发、辅助器具配置、工伤康复”等确认类事项和“非因工伤病鉴定”事项,实现劳动能力鉴定“提速办”服务范围全覆盖,凡劳动能力鉴定办事群众均享受快办服务。

  四是依法依规巩固“鉴定快办”成效。事务中心制定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提速办实施方案,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通过业务审批流程改造、强化各岗位审核时限及责任、优化信息系统功能等,确保“鉴定快办”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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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服务中心赴省人社厅积极协调“鉴定快办”优化信息系统功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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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服务中心部署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合作协议机构“鉴定快办”工作要求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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