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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开庭”当庭裁决,让仲裁结果“立等可取”---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次在线当庭裁决争议案件
发表时间: 2021-09-16 10:06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2021年9月6日下午,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庄严肃静的仲裁庭里,仲裁员庄重威严宣读裁决结果:“本委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裁决如下: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13000元”。该案通过线上“云”开庭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裁决,从开庭审理到宣布裁决结果,用时不超过2小时,真正实现“庭闭事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惠民服务改革落地见效。

  因某公司拖欠工资,张女士等8位员工向市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仲裁,其中包括外籍人士4名、香港籍人士1名。为严格贯彻落实近期全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仲裁员决定对该案采取互联网在线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并当庭作出裁决。实行“云开庭”、当庭裁决,是市仲裁院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繁简分流、“要素式”办案等办案方式改革,以及互联网同步视频审理和互联网异步审理等庭审方式创新之后的又一有力举措,大大提升了争议处理效能。

  2021年以来,市仲裁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立足实际、服务群众的务实举措,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仲裁为民的工作成效。面对案件维持高位运行且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的争议处理形势,市仲裁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争议处理工作,依托日渐成熟的互联网在线审理的“云”开庭审理机制,着力在去繁、便捷、高效、减负上下功夫,推动劳动仲裁办案模式深刻变革,探索实行当庭裁决审理新机制,对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尽可能当庭裁决并在庭审结束后现场出具《仲裁裁决书》并送达案件当事人,充分发挥了仲裁的方便、灵活、高效、快捷的优势。

  近年来,市仲裁院积极适应经济转型和疫情防控带来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模式的转变与创新,深入推进智慧仲裁建设,争议处理质效和劳动仲裁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市仲裁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要求,通过强化预防、实化调解、细化仲裁、优化服务,不断提高仲裁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案件。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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