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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惠企纾困政策精准发力 广州稳就业保民生成效显著
发表时间: 2021-09-23 16:4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失业和工伤保险处 浏览字号:

  2021年,广州市人社局聚焦稳就业保民生,围绕惠企纾困工作主线,先后出台系列惠企惠民政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积极进展。

  2021年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53.73亿元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的基本功能,贯彻落实省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阶段性调整全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2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截至2021年8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41.59亿元。

  2021年4月28日,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189号),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省级统筹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按下调50%执行。截至2021年8月,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12.14亿元。

  据统计,截至2021年8月底,广州市2021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累计为企业减负53.73亿元。

  2021年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5.09万人,发放金额7.65亿元

  推进“畅通领、安全办”,加快落实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聚焦兜牢困难人员保障底线,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属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15日,全市2021年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5.09万人,发放金额7.65亿元,有效保障了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2021年首批44家企业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738万元已主动发放到账

  2021年7月8日,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为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提高经办效率,广州市将继续通过社保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等办法,确定符合主动返还稳岗补贴条件的单位,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社保待遇支付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单位的待遇支付账户,企业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资料(即免申请)。

  需要提示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和主动返还前数据比对时单位信息不完善等不符合主动返还的单位,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继续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领。如因单位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稳岗返还审核不通过或资金发放不成功的(含主动发放不成功的),均视为办理失败,需重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9月18日,2021年广州市首批44家企业普惠式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738万元已主动发放到账,后续将持续加快推进大批量单位的主动发放工作。该项政策将惠及广州市约29.5万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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