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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累计发放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89亿元,惠及28.85万家用人单位
发表时间: 2021-11-29 17:5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失业和工伤保险处 浏览字号:

广州市人社局提醒,符合条件、但尚未获领的用人单位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021年,广州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截至2021年11月26日,广州市累计发放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8.85万家用人单位,发放金额约2.89亿元。

  免申即享  大多数符合条件企业已获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为加快推进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2021年广州市人社局继续采取免企业申请、主动发放方式等相关做法,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对碰,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批量主动发放,目前主动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发放工作整体高效、顺利。

  应发尽发  符合条件但未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请尽快网上申请

  为确保其他符合申领条件但不在主动发放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应发尽发,应享尽享,2021年10月26日,广州市已正式开放单位网上申领渠道。如果用人单位觉得自己符合条件,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稳岗返还的,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网上申请。特别提醒的是,根据规定,逾期将不再受理。另外,已主动发放到账的用人单位无需重复申领。

  申报方式: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login?service=https%3A%2F%2Fggfw.hrss.gd.gov.cn%2FWGSQ%2FCAS_REDIRECT_URL?hashPath=/)全程网上自助申报。

  在申报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由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劳务派遣企业申领时,需上传与用工单位达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情况汇总表和协议书。

  解疑释惑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

  企业符合申领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2020年度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二是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三是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及关停企业;非严重失信企业。

  下一步,广州市人社局将加快推进用人单位主动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对已申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办审核工作,确保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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