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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报废资产竞价处置公告
发表时间: 2019-12-05 17:3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一批已报废的资产拟处置,现向社会公开竞价,竞价招标采用先资格审查,后报价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收购公司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后组织观看报废资产实物,并根据报废资产实物进行报价。现将资产竞价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

  (一)待处置的资产原值:人民币373,975.40元。

  注:报废资产实物,以现场观看为准,附件清单(见附件2)内容仅供参考。

  (二)存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26号北秀大厦3楼。

  二、处置方式

  竞价,整批一次竞买,价高者得。竞得者在缴清相应的货款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存放地点自提报废的物品。

  三、竞价公司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广东省内合法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9日止。

  五、报名及看现场报废资产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16:30止在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26号北秀大厦3楼集中后递交报名材料和现场看报废物品。

  (二)要求:竞价人凭以下竞价资料并加盖公章递交(带原件查验)

  1. 竞标申请函(见附件3);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需国税和地税双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带原件查验;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带原件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如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则无需授权委托书,但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通过了竞价资料审核的单位,将由本单位发放《已审资料证明书》(附件5)和《报价书》(附件1);

  (三)经审查合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超过3家时(含3家)为有效,少于3家时延长报名时间。

  经审查资格符合且为有效者,组织参加实地查勘报废资产实物后进行报价。

  六、提交报价资料时间、地点、要求及开标时间

  (一)提交报价书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16:30止在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26号北秀大厦3楼。

  (二)要求:

  1.报价书字迹要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用信封装好封口并盖密封章。

  2.参与竞价的收购公司需交纳保证金1000元(并填写好人民币编号),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付,若中标后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收购合同,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没有中标的收购公司,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部退还。

  3.超过递交报价资料截至时间或没有参与观看报废资产实物的公司不受理报价资料。

   (三)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11:00,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7楼会议室

  七、投标人的确定

  开标后通知竞买者,一周内签订合同。

  八、其他

  联系人:孙生,联系电话:83511376。

  附件:

      1:报价书.docx

      2:报废物品清单(2019年11月).doc

      3:竞标申请函.doc

      4:授权委托书.doc

      5:已审资料证明书.doc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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