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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06-19 17:3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浏览字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本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选拔推荐。非公有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选拔推荐。

  (二)申报人须按申报项目的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材料,其所在法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须对材料认真核实,并加具审核意见。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和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三)申报人(单位)经各区人社部门、各主管部门审核、评议后,对拟推荐人员(单位)须在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向市人社部门提交推荐材料。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推荐数量

  各区、市直主管部门原则上各项目选拔推荐不多于1人(个)。

  三、申报时间

  各项目相关的推荐表、情况表和摘要表等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请务必于7月7日17时前提交至本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302室,邮箱:gzzjc@gz.gov.cn),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严格按照通知的申报条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避免重复推荐往届获奖人员和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采取选拔的方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申报人须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承办处室:职业能力建设,联系电话:83397517、8337384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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