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州市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申报材料请于8月23日前报送至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
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黄建光、王焕平,联系电话:83193960、83181756,邮箱:gzzjc@gz.gov.cn)
广州市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方案
为大力培育弘扬粤菜名厨工匠精神,在开展寻找“粤菜名品名店名厨”活动的基础上,根据省三项办《关于做好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22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旨在通过认定一批厨艺精湛、业绩突出、行业影响大且善于传承、创新粤菜文化的星级“粤菜师傅”,充分彰显粤菜厨师的突出贡献和社会责任感,树立行业标杆,培育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牵引带动粤菜厨师职业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评价、行业自律管理和“粤菜师傅”工程市场化发展,进一步擦亮“粤菜师傅”金字招牌。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广州市内户籍居民或常住居民,在广州市内从事粤菜烹饪(面点制作)相关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目前在市内餐饮业烹饪(面点制作)岗位的粤菜厨师(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从事教学的粤菜师傅不参与认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受到业内权威机构表彰奖励、在大中型餐饮企业(集团)烹饪岗位任重要职位等,在传承弘扬粤菜文化方面作出社会贡献,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业内公认并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粤菜师傅,以及其他经省、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认定等级及人数
(一)认定等级。星级“粤菜师傅”具体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5个等级,各等级逐级递进,五星级为最高级别。四星级、五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后冠以“四星级粤菜师傅名厨”“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称号,其余三个星级称为“*星级粤菜师傅”,不冠“名厨”称号。首次申报星级“粤菜师傅”可根据实际水平申报对应等级,认定后需晋升等级的,原则上实行从低到高逐级晋升制度,即要取得高一级的星级,必须具备低一级星级的资格。
(二)认定人数。各星级“粤菜师傅”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次,全省每年认定人数一星级不超过800人、二星级不超过 400人、三星级不超过200人、四星级不超过80人、五星级不超过30人。2021年,广州市向省三项办推荐15名五星、四星“粤菜师傅”名厨,认定三星级“粤菜师傅”18名、二星级“粤菜师傅”36名、一星级“粤菜师傅”72名,全市统一评审,指标不分配到区。
四、认定主体及标准
(一)认定主体。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由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项办)牵头推动,由市三项办拟制《工作方案》报备,并委托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按照《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四星级、五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由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广东省“粤菜师傅”产业人才培养评价联盟组织实施,我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认定标准。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统一按照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标准执行,其中四星级、五星级认定标准相同,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认定标准相同,评审中视得分排名择优认定具体星级。
五、认定流程
(一)各区初审、报名。各区人社部门牵头,结合各自实际会同区内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发动本区域从事粤菜烹饪(面点制作)的粤菜师傅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星级“粤菜师傅”人选推荐表》《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见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3至5分钟的个人陈述视频。各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无误后,于8月23日前向市三项办推荐,并报专项请示、报名材料,明确提出拟认定等级。各区推荐不限指标,请严格把关、讲求质量,确保名厨脱颖而出。
(二)成立评审专家组。市三项办委托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设立评审专家组,专家原则上包含社会组织代表、餐饮企业代表、厨师代表、人才培养评价机构代表、院校科研机构代表和媒体代表,体现广泛性和权威性。
(三)市级评审推荐。市三项办收集各区申报材料后,会同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时专家组与拟评对象进行面对面评审,核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粤菜师傅”人选,择优于8月31日前向省三项办推荐15名四星级、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认定对象。
(四)组织报备公示。四星级、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由省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统一组织公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粤菜师傅”评审结果,报请市三项办审核同意后,由广州地区餐饮行业协会组织公示(可同时在几个主要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列入入围名单。
六、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星级“粤菜师傅”、特别是“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的行业标杆作用,对认定为星级“粤菜师傅”的厨师,主要有以下激励措施:
(一)由认定机构颁发星级“粤菜师傅”荣誉证书并可挂牌执业。
(二)获得“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荣誉称号的,可优先申报国务院特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等评选项目,优先享受特级技师待遇。
(三)没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配发相对应等级的技能等级证书;对已持有相对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配发高一级技能等级证书。
(四)优先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粤菜师傅”工程交流活动。
(五)创新创业的,可按规定优先享受补贴资助(包括创业补贴、项目资助、创业担保贷款等)。
(六)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对其精湛技能和社会贡献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确保申报认定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规范认定程序。要严格执行申报认定条件和程序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造假的,经核实后撤销星级“粤菜师傅”资格和荣誉,并将其列入行业失信人员名单;如发现程序不合规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责任。认定活动不得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确保申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建立督导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谁评审、谁监督、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在省、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省、市有关行业协会(组织)负责,对认定的星级“粤菜师傅”加强行业自律和工作指导,确保星级“粤菜师傅”高质量开展工作。坚持日常指导和定期督查相结合,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对已不符合星级“粤菜师傅”条件或违法违规的,予以取消相应的等级、名厨称号,并收回等级证书。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对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广大粤菜厨师踊跃参与。要以认定星级“粤菜师傅”为重要抓手,大力宣传我省“粤菜师傅”名厨的典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附件1
星级“粤菜师傅”人选推荐表
备注:1.推荐人选简历附后;2.推荐单位要对表中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附件2.1
四星级、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 (满分:100分)
备注:该标准为选拔性标准,按分数排名择优推荐15名五星级和四星级“粤菜师傅"名厨。
附件2.2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备注:该标推为选拔性标准,按分数排名择优认定“粤菜师傅”三星级18名、二星级36名、一星级72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