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Z12022015000948/2020-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07-07
名称: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民办技工学校教师入户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7-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民办技工学校教师入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

各民办技工院校: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特殊人才申办入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9号)和《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组人〔2015〕5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2015年度广州市民办技工院校教师入户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工作方案》通知到全体教师,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入户人员遴选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相关资料可在公共邮箱中下载,邮箱地址gzhmbjy@163.com,密码200204。

  二、符合申请入户准入基本条件的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按照积分指标体系累计积分达到60分,方可提出入户申请,并填写《2015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见附件1),按准入基本条件及积分指标的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按照《工作方案》附表的入户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具体标准中加分内容核算申请人的积分,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并公示5天。

  四、各校请于7月29日(星期三)17:00前将《2015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广州市民办学校申请入户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按照分数高低排列,与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送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入户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lssnn66@163.com。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701室,联系人:刘姗姗,联系电话:83365366。

  五、各校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把关,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遴选入户人员初步人选工作。推选过程和结果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教育管理处及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

      2.2015年广州市民办学校申请入户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

  (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83390985,教研室联系电话:83364040)

附件:

1.jpg

2.jpg

3.jpg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