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要求,现将《办法》政策解读材料报送如下:
一、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分别从国家级产业园的范围、建设原则,增设、调整和监督评估,管理运营,园区扶持奖励,资金管理等方面对产业园的管理服务进行了规范。
二、文件创新亮点
一是形成政策体系。2016年11月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发展提出了登记注册、奖励挂牌上市、引进总部企业、支持品牌建设、扶持小微企业、引进人力资源媒体机构等政策。2019年9月,进一步出台了《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紧扣“创新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深入挖掘、精准施策。该《办法》围绕国家级产业园管理,涵盖产业园增设调整、监督评估、管理运营、奖励扶持等全链条,是目前国内国家级产业园中率先出台的综合性管理办法,形成“1个意见+2个办法”互为补充、互不重复的政策体系,属国内首例。
二是突出广州特色。《办法》提出了各园区可根据实际设立产业园先导区和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商圈的措施,目前22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广州被人社部唯一赋予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商圈”的任务并写入《办法》。《办法》立足产业园分园区数量全国最多的实际,借鉴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产业园发展模式,确定“统筹规划、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突出特色”的原则,积极调动所在区积极性,鼓励以多种方式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三是强化扶持力度。广州市在2016年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意见》和2019年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的基础上,经沟通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出台对国家级产业园的建园奖励、运营补助和开展大型活动的奖励措施,同时鼓励各区研究制定分园区扶持政策,支持产业园发展和入驻园区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办法》明确了产业园资金的用途、监管办法,实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科学分配、注重绩效”。
三、《办法》相关政策问答
(一)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括哪些园区?
答:本办法所称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括天河园区、海珠园区、番禺园区、黄埔园区、南沙园区、越秀园区、花都园区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增设的分园区。
(二)各相关区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否增设为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区?
答:各相关区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申报增设为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区。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区人民政府对申报园区的战略定位、服务体系、功能布局、运营模式、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论证报告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园区进行评估后,按规定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
(三)市财政给予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一次性建园奖励力度多大?如何分配?
答:市财政给予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建园奖励500万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已开园运营分园区实际情况分配奖励金额。
(四)市财政每年产业园给予的运营管理补助力度多大?补助期限多长?如何分配?
答:市财政每年对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运营管理补助100万元,补助期限为3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已开园运营分园区实际情况分配补助金额。
(五)对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有无奖励政策?
答:鼓励支持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举办全国性人力资源服务会展、人力资源博览会、专业论坛、学术会议、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型活动,且参与活动的企业50家以上的,由市财政按照举办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对活动主办单位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各园区所在区是否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奖励扶持和补贴政策?
答:各分园区所在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分园区扶持政策,支持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和支持入驻园区企业做大做强。相关企业如同时符合市、区相关政策,可同时领取市、区两级相关补贴。
(七)民营企业是否可以参加产业园的运营?
答:可以。各分园区运营管理模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取政府部门委托、政府购买服务、招标等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营,鼓励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灵活高效运转的创新运营模式。
相关稿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