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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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9-04
主题:
公司提出劳动合同从A分公司换签到B分公司是否合法?
内容:
我与A公司工作了10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提出换签到B分公司(与A分公司同一母公司),有以下疑问: 1、换签后如遭到辞退是否按司龄10年计算? 2、换签合同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3、如换前后司龄按同一母公司下计算(10年),劳动合同中需特殊注明什么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04
答复时间:
2023-09-04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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