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华仔
留言日期:
2023-09-21
主题:
关于年假事项
内容:
在原来公司拥有五年工龄,离职后入职了一家新的公司,新公司表示需要在新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能拥有年假,请问这个是否合法?旧公司的工龄是否可以在算年假的时候叠加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22
答复时间:
2023-09-22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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