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通告〔2024〕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发展,积极扶持教学水平高、管理服务好、竞争能力强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强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质量监管,打造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特色品牌,我局起草了《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含合法性、廉洁性、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或提交。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4年8月30日至9月29日(共30个自然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gzzjc@gz.gov.cn。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2.《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