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成效,精准服务促稳岗,拟组织“长沙-广州”务工人员返岗专列(车厢)高铁动车票购票服务。
一、项目名称:2025年“长沙-广州”返岗专列(车厢)高铁动车票购票服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7.6万元(财政资金)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公告采购(最低价法)
四、采购编号:XQBH202412240047
五、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内
六、项目服务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期内
七、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需符合交通运输或票务代理相关资质要求。
八、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
我市将联合东西部对口协作地区组织长沙-广州(计划2025年2月5日)异地务工人员返岗专列(车厢)高铁动车票购票服务,共计约500人(时间、车次等信息待采购方确认)。采购方确认时间、车次、乘车人员,供应商提供购票服务(含服务费)。
九、付款方式
2025年1月17日前支付项目全部费用100%。
十、项目验收方式
按本中心《关于印发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
十一、成交供应商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成交供应资格的;
(二)成交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三)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或提供服务的;
(五)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六)因所供货物或服务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安全事故的;
(七)所供应货物或服务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八)出现违反采购公告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行为;
(九)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二、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上述第六点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书(所有页面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封口位盖公章);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6时。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报送地址:
1.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南方精典大厦十楼综合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10楼)
十三、联系方式
1.项目内容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6322723
2.报价文件寄送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388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