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进一步做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促就业稳岗位相关工作,现对2021年“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促就业稳岗位关怀脱贫人口就业服务进行公开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承接机构。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021年“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促就业稳岗位关怀脱贫人口就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XQBH202102180005
采购预算及来源
人民币15万元(财政资金)
三、项目目标及需求:
本项目将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办,承接机构具体承办。项目目标为促进广州市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贵州省毕节市、黔南州、安顺市及广东省梅州市、清远市劳动力来穗从事家政服务业,以及帮助在穗从事家政服务业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服务计划1000人次以上。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以下服务项目:
(一)促就业
多渠道收集广州市家政服务业用工需求,重点面向广州市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贵州省毕节市、黔南州、安顺市及广东省梅州市、清远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供需对接行动,助力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劳动力来穗从事家政服务业。全年累计提供家政服务业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0个岗位数,筛选、发动、组织不少于20家次家政企业参加对口劳务协作地区线上线下招聘,全年实现脱贫人口就业转移不少于20人,积极发挥“种子”带动脱贫人口转移示范作用。(发动家政企业参与本中心主办的线下招聘活动,由本中心承担1名企业招聘代表差旅费用)
(二)稳岗位
对在穗从事家政服务业的脱贫人口进行跟踪服务,通过赴家政企业现场探访关怀、组织节日庆祝慰问、亲子团聚等不限形式的活动,让脱贫人口感受在广州就业的温暖,引导家政企业关心关怀脱贫人口,助力脱贫人口在穗家政服务业稳定就业。全年累计关爱关怀人数不少于200人,500人次。
(三)明政策
面向家政企业及在穗从事家政服务为的脱贫人口进行政策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就业补助政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政策宣讲、短信推送等,提高家政企业及脱贫人口对就业政策的知晓度。全年累计服务家政企业家数不少于20家次,服务不少于350人,500人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注册地及所在地需在广州市内的,若投标人注册地在广州市外但在广州市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也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综合评分内容
六、费用预算
七、评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认中标单位,评标准则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小组由市场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八、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若投标人注册地在广州市外但在广州市内设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支机构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委托分支机构,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受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标书、详细服务方案、合理化建议、报价书等文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九、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
第一期: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按合同款的70%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第二期:中标单位按合同完成服务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提供正式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项目尾款。
若中标单位未能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同时将追究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所产生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6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综合部行政组(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一楼阁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8632280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一楼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