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宣传工作,加强对在穗务工人员政策宣传、服务宣传、典型宣传,切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根据采购相关规定,委托社会机构开展“春风行动2023”政策咨询服务宣传周全媒体服务”,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QBH202301300002
二、委托方式:自行采购(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项目内容、要求与最高限价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二)项目最高限价:2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上述第四点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2、报价书(报价书须含:1、项目报价单;2、相关内容资料;所有页面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封口位盖公章)。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2月3日16时;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报送地址
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6322802
附件
“春风行动2023”政策咨询服务宣传周全媒体服务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春风行动2023”政策咨询服务宣传周全媒体服务宣传周全媒体服务
二、项目预算
2023年度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三、项目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宣传工作,加强对在穗务工人员政策宣传、服务宣传、典型宣传,切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春风行动2023”政策咨询服务宣传周全媒体服务”
四、项目要求
(一)深度宣传。以“春风行动暖羊城”为主题推出一组系列宣传,从留穗过年、返岗接送、政策服务、公共招聘等方面,以小切口、小故事、小人物着眼,在主流媒体(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刊发系列宣传文章,每篇篇幅2800字左右,共4篇,宣传广州有序开展“春风行动2023”的整体情况。具体内容:
一是留穗过年。重点聚焦广州做好对口帮扶地区留穗过节异地务工人员慰问活动,挖掘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关爱留穗务工人员的暖心故事。二是返岗接送。重点聚焦广州为重点企业提供返岗专列行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广州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注入动能。三是政策服务。重点聚焦广州为异地务工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保障、维权、法律援助等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安全有序就业,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四是公共招聘。重点聚焦广州为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职业介绍、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直播带岗等就业服务,推动各类群体实现有效就业。
(二)专题宣传。通过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跟拍并刊发专车专列视频宣传片、设计制作“春风行动2023”系列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
1.专栏宣传合集:在主流媒体(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开设“春风送暖,就业优先——广州“春风行动2023”专题栏,设置“深度宣传”“现场直击”“线上招聘 ”等栏目,集纳活动期间的各类宣传,并与周边党报客户端合作开屏推广。
2.现场视频宣传。跟踪拍摄2023年春节后我市组织开展异地务工人员首趟返岗专车专列服务,用真实的画面和朴实的文字记录返岗专车专列上重点人群的返岗全过程,视频总长度约15分钟,并在主流媒体(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刊发。
3.制作精美海报。在“春风行动2023”期间,对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系列专场招聘会、政策咨询服务宣传周、慰问留穗过节异地务工人员、“点对点”返岗接送等服务制作一组海报,展现广州市“春风行动2023”整体情况。
(三)线上招聘宣传。对接“春风行动2023—春风送岗暖羊城”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系列专场招聘会,开设线上招聘服务平台,联动周边省份主流媒体,共同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促进供求双方通过媒体客户端进行实时对接。同时,借助主流媒体的权威影响力,及时向社会发布春风行动的活动安排,引导劳动力有效就业,扩大春风行动的影响力和效果。
五、应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中经营活动范围包含宣传服务。
六、付款方式
(一)采购方按照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分两期支付费用。
(二)签订合同后采购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项目启动款。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三)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采购方付剩余费用。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七、综合评分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认中标单位,评标准则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小组由市场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八、退出机制
中标单位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停止支付费用,要求中标单位退回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中标金额的30%违约责任金:
1.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的;
3.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方要求的;
4.不接受采购方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审查和管理的;
5.签订协议后发生违约行为,或有不良违法犯罪记录的;
6.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