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就业创业 > 公共就业服务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向社会力量采购“广州市港澳青年大学生在穗就业创业情况调查及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服务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3-08-11 09:36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市场中心 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分析调研在穗港澳大学生就业创业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有效建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下简称“市场中心”)现通过本单位自行采购(综合评分法)方式,向社会力量采购“广州市港澳青年大学生在穗就业创业情况调查及政策建议”课题调研服务。欢迎符合要求并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港澳青年大学生在穗就业创业情况调查及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服务

二、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编号:XQBH202307250007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 元。投标单位服务内容应包括以下所列所有服务项目内容,并能够提供有效服务凭据,具体服务效果内容见要求。

五、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数据收集与整理分析对近三年(2020-2023)在穗港澳大学生的数量、学历、专业、毕业去向(产业/行业、单位属性、从业岗位等)、就业质量(薪酬、福利待遇、劳动保障等)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分析每年静态数据以及三年动态发展变化趋势。

2.开展在穗港澳大学生就业创业意向调查分别围绕广州市人社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有港澳学生的高校及培养单位就业相关负责人、已在广州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开展座谈;

3.面向在穗港澳大学生实施问卷调查。问卷发放数量不少于2000份(人)次,其中,有效问卷总量不少于1200份(人)次。

4.调研数据回收分析。(1)负责对调研问卷和数据进行整理和数据录入;(2)使用统计软件对问卷调研数据进行分析;(3)整理深度访谈内容,对访谈关键点信息进行提取;(4)出具在穗港澳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和意向调研数据分析结果。

5.提供数据统计分析结果。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向采购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在穗港澳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并通过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6.比较研究广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门等地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提出完善我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或服务举措的有关建议意见。

7.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在服务周期内向本中心提供指导与培训,以确保业务人员能够理解、熟练应用相关统计数量模型。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不少于4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要求为准)。

(三)其他

1.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投入足够的服务人员,有本项目服务人员架构方案。2.投标单位须按本单位要求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并履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服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或咨询服务相关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四)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五)服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项目开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八、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书(报价书须含:1、项目报价单;2、投标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实施方案;4.过往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所有页面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封口盖公章)。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7时。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报送地址。

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一楼阁楼综合部行政组(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一楼阁楼)。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22802

附件:1.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1)项目评分标准.docx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docx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