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广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整体全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服务宣传、典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并总结经验成绩以及亮点工作,推动建立和谐务工环境,现根据采购相关规定,委托社会机构开展“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项目,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QBH202401260009
二、委托方式:公告采购(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项目内容、要求与最高限价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否。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是( √ )否。
五、付款方式
(一)采购方按照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分两期支付费用。
(二)签订合同后采购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作为项目启动款。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三)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采购方付剩余费用。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六、综合评分标准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认中标单位,评标准则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小组由市场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七、退出机制
中标单位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停止支付费用,要求中标单位退回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中标金额的30%违约责任金:
1.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的;
3.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方要求的;
4.不接受采购方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审查和管理的;
5.签订协议后发生违约行为,或有不良违法犯罪记录的;
6.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八、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上述第四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非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书(报价书须含:1、项目报价单;2、相关内容资料;所有页面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封口位盖公章)。
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7时。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报送地址
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6322802
附件:“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宣传项目采购需求(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