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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这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你们知道吗?
发表时间: 2019-09-30 17:0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毕业生们,如果你对你的就业创业之路有了明确方向,却困于资金不足,在创业、就业上举棋不定,那么这篇关于创业就业补贴的内容,你不得不看!



为给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广州市人社局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只要符合相应条件,无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高校毕业生,都可以享受相关补贴哦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实施。根据通知,大部分就业补贴的办理机构将下放,其中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受理和审核环节下放到街(镇)部门,创业培训补贴、招用类社会保险补贴等大部分促进就业补贴的受理、审核、复核和拨付环节下放到区级部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还可直接网上办理。



补贴的主要内容:

为解决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毕业生充分就业,广州市针对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扩面提标”。高校毕业生可依据条件申请以下补贴:

(一)在广州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内)如果选择灵活就业可以申请600元/月的社保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人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可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每人每月200元的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四)对于离校未就业(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见习期满被用人单位留用,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按每人3000元用人单位留用补贴。

(五)离校未就业(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6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且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其吸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的申请事项:

详情可登录广州市人社局官网或“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不同的补贴项目有不同的办理周期和申请期限,敬请留意。

广州市人社局官网链接:https://rsj.gz.gov.cn

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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