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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0-10-21 10:16 信息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充实我站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土木工程或相近专业1名,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事业,有社会责任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为年满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前发至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邮箱haizhuzhijianzhan@163.com,合则约见。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若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的,视实际情况予以延期。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

  按照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34151271(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五楼。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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