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站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土木工程或相近专业1名,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事业,有社会责任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为年满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前发至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邮箱haizhuzhijianzhan@163.com,合则约见。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若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的,视实际情况予以延期。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
按照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34151271(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五楼。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