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家实验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州国家实验室是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由钟南山院士担任实验室主任,引进和培养国内外呼吸系统疾病及防控领域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以及卓越创新 人才,组建了多学科交叉、青年学术骨干担纲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协同开展科技攻关和前沿研究。实验室着力解决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关键核心科学和技术难题,组建平战结合的综合创新研究平台和设施集群,打造应对呼吸系统疾病领域预防、预警与防控的关键科技力量,争取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突 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二、招聘岗位
(一)综合管理部:机要信息岗(1名)、综合文秘岗(1名)、物资配置岗(2名)、后勤保障岗(1名)、基本建设岗(劳务派遣,1名);
(二)科技发展部:项目管理岗(4名);
(三)人事教育部:人才工作岗(1名)、员工关系岗(1名)、教育培训岗(1名);
(四)财务资产部:预算资金岗(1名);
(五)成果转化部:部长(1名)、知识产权岗(1名)、成果转化岗(1名);
(六)合作交流部:外事管理岗(2名);
(七)党群工作部:党建管理岗(1名);
(八)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岗(1名)。
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国家实验室2023年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最多可申报1个意向岗位。请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另附报名表Word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gzlab.ac.cn。邮件以“部门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命名。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实验室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表》(需打印签字并扫描,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页);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境内学历需提交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6.职业资格或职称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7.人才头衔或荣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8.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核
对照岗位条件,由实验室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依据“竞争择优”原则遴选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考核时间以通知为准。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程序
(一)面试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同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可增加专业笔试环节。面试考核与笔试考核评分,按6:4的比例计算加权总分。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二)心理测评。通过面试考核的拟聘人选应当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三)入职体检。通过心理测评的拟聘人选,按照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经体检医院建议复查、在一个月内仍无法取得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政审考察。对入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程序
(一)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工作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程序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实验室可按照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排序,递补录用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一)拟聘人选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拟聘人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个人责任。
(三)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应聘岗位,但经2/3以上面试评委同意,可予以调剂。
(四)应聘人员不得在考核过程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实验室内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招聘过程中实验室相关内部人员应当回避。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其与有上述关系的实验室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或者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联岗位聘用,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人事和财务等工作。
(六)实行保密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保密制度。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国家实验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0-82282900-805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广州国家实验室2023年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广州国家实验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