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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广州市促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激励评选初评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2-04-18 14:4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根据《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激励方案〉的通知》(穗就办〔2021〕2号)和《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促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激励工作的通知》(穗就办函〔2022〕3号)要求,我办对各区人民政府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评选。现将初评前六名的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4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写清或讲明异议事由,同时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

  受理单位: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

  邮政编码:510030

  承办处室: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20-83399255

  邮    箱:gzrsjyc@gz.gov.cn


  附件: 2021年度广州市促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激励评选初评情况



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2021年度广州市促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激励评选初评情况


  参加2021年度广州市促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激励评选的单位为11个区人民政府。经初评,拟予激励支持的区名单如下:

  第一名:南沙区

  第二名:海珠区

  第三名:白云区

  第四名:番禺区

  第五名:荔湾区

  第六名:花都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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