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残联,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协会(学会)、重点产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技能、促就业、保发展作用,围绕我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布局,立足制造业立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突出新职业、新技能、新工匠培育特色,兼顾各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我局拟开展2025年项目制培训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符合要求的项目制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项目制培训项目主要包含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培训合格证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需具有国家职业标准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评价规范,且在广州市内具有可开展认定资质的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需具有人社部门统一公布的考核规范且在广州市内具有可开展鉴定资质的机构;其余项目可纳入培训合格证项目。具体征集范围主要为以下五类:
(一)新职业、数字技能等新兴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二)聚焦广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面向我市战略性产业、“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各区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领域急需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三)“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四)面向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开展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五)其他市场紧缺急需或者产业发展所需项目。
二、项目培训课时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对培训课时的参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培训合格证项目制培训工种学时要求如下:
(一)凡国家职业标准中有规定培训学时的项目,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学时。
(二)如国家职业标准中未规定培训学时的,按照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编制的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各培训职业(工种)或项目的课堂学时,即职业基本素质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确定学时。
(三)如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包均未规定培训学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单独公布培训大纲项目中的规定,确定培训学时。如“粤菜师傅”工程培训按照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大纲要求,确定为80学时。“农村电商”工程培训参照广东省“农村电商”工程培训大纲中的农村网店美工大纲学时确定为80学时。
(四)对于上述3项均不属于的职业(工种)或专项能力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参照同类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学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课程学时的平均数确定学时;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参照“粤菜师傅”“农村电商”等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标准,确定为80学时。以上标准为承训单位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最低课时数。
(五)培训合格证在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根据培训目标、岗位需求、资金预算等因素确定培训课时数。
三、项目征集流程
(一)区人社部门申报。市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学会)、重点产业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请于3月31日前按属地原则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申报表(附件1)至各区人社部门,由各区人社局收集并初审后,合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于4月7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人社部门(联系人:吴宇宁,联系电话:020-83305270)。
(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残联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总行业机构申请项目情况后,将附件2加盖公章,于4月7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人社部门(联系人:吴宇宁,联系电话:020-83305270)。
(三)培训合格证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申报培训合格证项目除需填写附件3外,应同时提交培训标准(包含经人社部门统一对外公布的培训课程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院校标准等)。如无上述标准,请提交该项目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培训师资、场地设施设备要求及考核方式等内容。
各区人社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通过粤政易将加盖公章后的项目制培训合格证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社部门(联系人:吴宇宁,联系电话:020-83305270)。
(四)项目成本测算。申报项目的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执行。如申报项目不在该目录内,其补贴标准按照粤人社规〔2023〕13号文规定以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计算(后续如遇政策更新则按照新文件执行)。凡在附件1-4中填报需要收费的项目,需根据本通知第二点项目培训课时要求和省公布的项目补贴标准进行成本测算并提交《2025年项目制培训项目收费情况摸查表》(见附件5)。
(五)评审备案。市人社部门对提交的材料汇总整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项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和征集。收集项目时主管部门需明确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指导辖属和分管单位科学合理开展申报项目成本测算、制定收费标准。
(二)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附件1、3,征集表统一命名为:区名/行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各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征集表作为项目申报基础材料妥善保存。
附件:
1.2025年项目制培训项目征集表-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doc
2.2025年项目制培训项目汇总表-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doc
6.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13号).pdf
7.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联系人:劳宇东,联系电话:020-833072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