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职鉴函﹝2018﹞139号
关于引进人才入户技能人员
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我中心对新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外的工种不得再进行鉴定许可和认定工作,但因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目前还没有新入户政策出台,考虑到高技能人才入户水平测试工作需要,在过渡期内按以下方法执行:
一、高技能人才入户测试工种,以我中心可开展的职业鉴定工种为准,详见附件2;
二、已被取消的国家统考、省统考职业工种(如理财规划师、心理咨询师等),我中心不再进行水平测试;
三、申请办理入户水平测试时间,详见附件3;
四、在过渡期内,入户水平测试工作还需根据外租考场等实际情况和因素,才能执行;
五、如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新政策后,按新政策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引进人才入户技能人员水平测试相关配套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pdf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28日
(承办部门:鉴定部,联系电话:8381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