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职鉴函﹝2018﹞76号
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职业研发
项目开发单位的通知
各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规范题库管理,适应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新形势的发展,经充分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职鉴函﹝2015﹞344号)文件要求,现公布2018年度我市职业研发项目,并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项目开发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职业研发项目
二、项目开发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开发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社会培训(鉴定)合法机构。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运行规程,专家资源充裕,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开发(整改)工作经验。
(三)必须具有良好的培训(鉴定)信誉记录,近三年内无出现重大鉴定事故。
(四)具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措施。
三、项目开发经费
确定开发单位后,由我中心与项目开发单位签订开发协议书,项目成果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开发经费。经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职鉴函﹝2015﹞344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申报材料如下:
(一)《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研发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其辅证材料。
(二)《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开发专家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专家材料时,应包括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评员资格证书等影印件以及证明专家个人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贡献和成果的材料。
3.所推荐专家为中心专家库成员的,可报送专家名单,不需再上报相关表格及辅证材料。
请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我中心命题部,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
五、注意事项
(一)开发过程中,开发单位应根据国家和人社部关于职业资格改革工作最新政策精神,及时配合我中心进行调整。
(二)开发单位须遵守我中心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开展研究及题库整改工作。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一南
联系电话:020-83830178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劳动就业大厦7楼命题部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