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调整部分业务受理地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办事人员:
根据市政数局有关对外服务“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的要求以及市人社局的部署安排,本中心从即日起,将原在本中心5楼窗口受理的以下4项业务工作的受理地点调整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梅东路28号二楼):
一、受理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事项;
二、受理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事项;
三、受理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事项;
四、受理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项。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领取事项由各市属鉴定所试卷安全保密员到本中心命题部办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