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落实人社业务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实现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所有人社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全面开展用卡环境改造的工作目标,倡导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配合做好“职业培训实名登记”和“职业培训缴费”的社会保障卡应用支持,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做好“职业培训实名登记”社会保障卡应用支持,持卡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培训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二、建议做好“职业培训缴费”社会保障卡应用支持,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电子社会保障卡移动支付功能缴纳培训费。
三、倡导在职业培训机构缴费场所配置电子社保卡收款码,倡导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附件《电子社保卡收款码入网材料及流程(主扫模式)》要求向当地电子社会保障卡移动支付支持银行提交材料,申请配置电子社保卡收款码。
各区人社部门积极倡导下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建议于2022年9月30日前做好电子社保卡收款码配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反馈。培训业务联系人: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郭英,020-83306420;社保卡配置技术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黄步青,18102624937。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郭英,联系电话:020-833064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