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就业创业 > 职业能力建设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五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5-26 11:16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3〕253号


各有关院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53号)、《关于印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等三个指引的通知》(粤技服〔202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按照各院校学生“能评尽评”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院校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经组织专家对院校开展技术评估,确定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等2家院校为广州市第五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现予以备案并公布。

  请各院校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和备案核定的职业(工种)等级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我局将对各院校及其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院校将取消其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第五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承办单位: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20-83815969)


附件

广州市第五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技能等级

1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电工


4、3

铣工

数控铣床

4、3

车工

数控车床

4、3

计算机维修工


4、3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4、3

保育师


4、3

育婴员


4、3

广告设计师


3

室内装饰设计师


3

工程测量员


4、3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3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3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4、3

物流服务师


3

电子商务师

网商

4、3

营销员


4、3

制图员


4、3

2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消防安全管理员


4、3

客户服务管理员


3

保育师


4、3

育婴员


4、3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3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城市轨道交通站务员

4、3

公共营养师


4、3

健康照护师


4、3

养老护理员


4、3

医药商品购销员

药品购销员

4、3

动画制作员


4、3

室内装饰设计师


3

互联网营销师

直播销售员

4、3

物流服务师


3

电子商务师

网商

4、3

全媒体运营师


4、3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


4、3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3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