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5〕6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要求,结合备案情况研究,现公布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
目录中的评价机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对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自主评价的,可按粤人社规〔2023〕13号文相关规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联系人:石常隽,联系电话:020-8331500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